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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P可证项目变更(增项)报送材料
一、单位介绍信。
二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(在复印件上注明"与原件一致"并加盖单位公章)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提供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ICP批文复印件。
四、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(增项)申请书。
1.申请书台头应为"北京市通信管理局"
2.申请变更(增项)的项目、内容、变更(增项)的原因
3.需写明股东构成及出资、网站名称、域名、IP地址、提供接入的ISP公司、服务器机房地址。
4.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
5.落款加盖单位公章
二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(在复印件上注明"与原件一致"并加盖单位公章)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提供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ICP批文复印件。
四、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(增项)申请书。
1.申请书台头应为"北京市通信管理局"
2.申请变更(增项)的项目、内容、变更(增项)的原因
3.需写明股东构成及出资、网站名称、域名、IP地址、提供接入的ISP公司、服务器机房地址。
4.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
5.落款加盖单位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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